三年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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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229 更新时间:2017年04月01日14:44:01 打印此页 关闭

本报12月15日讯(记者 李晓东)近日,潍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《潍坊市2016-2018年燃煤机组(锅炉)超低排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》,计划利用3年时间,综合运用经济、科技和行政措施,到2018年年底,完成全市燃煤机组和10吨/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改放造任务,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。

计划中提到,潍坊将利用2016至2018年3年的时间,落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、小型燃煤锅炉(炉具)环保改造三项重点任务。

燃煤机组(指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或锅炉)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,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尘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6%条件下,分别不高于35、50、5毫克/立方米(W型火焰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/立方米)。燃煤锅炉(指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或机组)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,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尘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9%条件下,分别不高于50、100、10毫克/立方米。新建燃煤机组(锅炉)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。

此外,计划还实行“以奖代补”政策,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绩效审核的燃煤机组(锅炉),按规定实行“以奖代补”、电价补贴、电量鼓励和差别化排污收费等激励政策,鼓励企业尽早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早日建成达效。

潍坊11月蓝天白云14天,同比改善3天

12月13日,潍坊发布11月份“三八六”环保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。2015年1-11月份,潍坊“蓝天白云、繁星闪烁”天数225天,列全省第5,同比改善40天,列全省第4。主要污染物PM2.5、PM10、SO2、NO2 分别为0.067mg/m3、0.128mg/m3、0.041mg/m3、0.038mg/m3,同比改善分别为13.9%、10.6%、23.3%、10.6%,获前三季度省财政空气质量补偿资金692万元。

11月,潍坊“蓝天白云、繁星闪烁”天数14天,同比改善3天。各县市区、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,昌邑、高密、临朐位列前三位,青州为倒数第一。

11月查处黄包车违法行为1253起

11月份,潍坊共开展黄标车集中统一行动25次,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,共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1253起;通过自动抓拍系统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6300余起。发送黄标车违法告知信息、短信提醒1万余条,接待群众来访、电话解答群众咨询250余人次。

截至11月底,全市共淘汰黄标车68073辆,完成任务比例98.42%。其中,全市警用黄标车已淘汰完毕;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已经完成11648辆,完成任务比例98.88%。截至11月底,已通过财政审核淘汰黄标车15017辆,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2289.4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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